海口法院公开审判销售伪劣产品案 35人涉案
时间:2015-12-23 12月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安等35人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据悉,此案系海口中院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以来,适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审理的涉及人数最多的一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查机关起诉指控,2012年7月份开始,王某安与王某松为谋取暴利,在海口市从事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二人租赁海口市琼山区尾丹村一层房间作为储藏假烟仓库,由王某松联系广东、浙江等地生产假烟厂家,以极低价购进各类品牌假烟,通过物流寄递方式运输至海口。之后,王某松、王某安联系同乡经营的烟草零售点,由二人用电动车运输的方式直接将假烟送至烟草零售点,从中赚取差价。王某安、王某松向胡某等数十家烟草零售点大量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已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模式,销售金额特别巨大。胡某等29家零售点主要将从王某安处低价购买的假冒伪劣卷烟冒充真品香烟以市场价格销售,从……